(三)对输送或派遣下岗失业人员的劳务派遣中介服务机构,根据其实际输送或派遣的下岗失业人员人数,凭再就业优惠证和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省财政按规定给予就业服务补贴。
(四)对各类组织起来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由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培训机构优先提供免费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五、加强对组织起来就业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目标管理。各市州(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将推动组织起来就业、“双扶双带”作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点内容,纳入各级政府对有关部门再就业目标考核的范围,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要抓紧制定推动组织起来就业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劳动保障、财政、民政、建设、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组织起来就业工作。
(二)落实扶持政策,做好就业服务。各市州(地)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大力培养一批创办就业实体的带头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做好对各类组织起来就业实体的认定工作,减少认定环节,缩短办理时间,为组织起来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档案管理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一站式”就业服务。各级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的观念,确保组织起来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奖惩制度。各市州地要认真开展组织起来就业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设立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积极查处组织起来就业扶持政策不落实和群众举报的相关问题。省上将定期开展对各地组织起来就业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开展组织起来就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对工作力度大、效果好的地区和部门,给予通报表彰,并通过以奖代补形式予以资金支持;对工作不得力、政策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区和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将依据《甘肃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
(四)强化基础管理,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各市州地要尽快研究制定推动组织起来就业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基础工作台账,积极做好本地区组织起来就业的统计报告工作,并按季将统计报告报送省劳动保障厅。
省劳动保障厅
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