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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试行)

  9、加强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是中心城市人口、要素和产业集聚的物质载体,是中心城市发展壮大的重要依托。围绕建立现代化的立体交通网络,科学规划港口布局,坚持以港兴市,加快沿海中心城市岸线开发,加强厦门湾、福州港、湄洲湾、三都澳等深水港建设,提高港口吞吐能力,促进临港产业发展,实现港城互动。重点整合和提升厦门湾港区枢纽功能,完善集疏运体系,大力发展中转业务,增强港口整体竞争能力。加快建设赣龙、温福、福厦、厦漳潮、龙厦等进出省铁路和京福、龙长、浦南、泉三、宁邵、永宁、永武等进出省高速公路通道,建立快速便捷的城际立体交通体系,形成中心城市之间“四小时”交通圈和中心城市与周边县(市)“一小时”交通圈。重视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完善城区路网,打通主要交通阻塞点,加快建设绕城高快速公路和进出城及联结机场、港口、铁路、高速公路的快速干道。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改善公共停车场等配套设施。福州、厦门、泉州三大中心城市要积极规划建设轨道交通,进一步缩短城市时空距离。围绕强化信息中心功能,继续推进“数字福建”工程建设,建立城市综合地理信息系统、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社会公共服务等支撑平台,加快城市多元化宽带接入网、区间信息基础设施和应急通信系统建设,提高中心城市信息网络的综合服务能力。围绕强化公共保障,完善中心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系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继续推进城市江海堤防、排涝设施和上游蓄水工程建设,使城区防洪排涝能力和重要海堤防潮能力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抓好城市防空、防震、防火设施建设,提高中心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围绕可持续发展,以建设生态城市为目标,加快中心城市污染治理,逐步实行城市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整治内河,建设完善的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等处理设施,加大对城市大气、声、光等污染的治理力度。
  10、统筹中心城市社会事业与经济建设。社会事业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是中心城市服务功能完善、文化内涵提升、文明程度提高的重要体现。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优化中心城市教育资源配置,调整中小学布局,满足城市新增人口就学需要。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办好一批优质普通高中和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行十二年义务教育。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努力提高省重点建设的高等院校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扶持中心城市办好一所多科性的本科院校,推动职业技术学院办出水平、办出特色。提高高等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增进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企业的合作。坚持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认真落实《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深化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街道、文明社区。弘扬传统文化,突出地域文化特色,加大历史文化名城、文物古迹等文化遗产和风景名胜区保护力度,充分挖掘和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增强城市文化底蕴。广泛吸收外来文化精华,注重加强闽台文化交流与合作,促进各种先进文化融合,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整合文化资源,重点推进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等一批现代化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完善群众性文化娱乐设施,基本形成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运行规范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加快发展中心城市医疗卫生事业,优化配置卫生资源,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改善公共卫生服务,鼓励发展民办医院和民办残疾人康复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医疗救治体系、卫生执法监督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医疗、预防、保健需求。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完善体育场馆设施,提高竞技体育水平。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视发展城市老龄事业和妇女儿童事业。
  11、提高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和高效能管理是中心城市树立良好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增强集聚效应的重要途径。注重城市规划的科学性,突破以行政中心定位规划中心城市发展的不合适宜的观念,着眼长远,放宽视野,高水平编制或调整修编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详细规划,科学确定城市定位、功能、规模和发展方向,真正围绕要素集聚、产业发展和服务功能完善等要求,做好城市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生产力布局、城市环境等规划以及周边市、县城市规划的协调衔接,使规划跟得上时代潮流,经得起历史检验。树立人性化的规划理念,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重视人的出行、居住、购物、学习、休闲等需要,合理划定功能分区,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城市规划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制度,依法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强化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规划审批后续动态管理。注重城市建设的时代性,树立精品意识,加强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促进自然、人文景观与现代气息相融合,形成与城市的历史、文化、经济、社会、环境相称的建筑风格和城市风貌,体现城市的品位和个性特色。抓好社区休闲、健身、娱乐、购物等配套设施和道路、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因地制宜抓好城市中心绿地、公园和重要地段、江河湖海沿岸的绿化建设,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提高城市绿化美化水平,创建各具特色的生态型城市和山水园林城市,营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注重城市管理的先进性,逐步运用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等先进管理技术,提高城市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依法管理,推行综合执法,提高管理的有效性。加强市容市貌管理,高度重视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整治,加快“城中村”的改制改造,逐步推广生态住宅小区和智能化小区,规范物业管理,改善居住环境和质量。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保障居民人身财产安全。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扩大市民在城市管理重大问题上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城市管理的民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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