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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试行)

  二、明确发展壮大中心城市的总体要求、目标和原则
  4、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关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决策,按照形成“延伸两翼、对接两洲,拓展一线、两岸三地,纵深推进、连片发展,对外开放、服务全局”的发展态势要求,发挥中心城市体制创新和开放先行优势,突破各种制约中心城市发展壮大的体制性障碍,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增强中心城市发展活力,壮大中心城市经济实力,扩大中心城市规模,完善中心城市功能,充分发挥福州省会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厦门经济特区中心城市的龙头作用和泉州侨乡工贸中心城市的先导作用,构建富有竞争力的三大城市圈和沿海城市带,带动漳州、莆田、宁德、南平、三明、龙岩等中心城市加快发展,培育若干具有明显集聚、辐射功能的次中心城市,提升全省城镇体系综合竞争力,纵深推进经济发展腹地,为建成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强大依托。
  5、主要目标:集聚、辐射功能和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占全省比重逐步提高;建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实现科技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就业比较充分,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社会治安状况不断改善,和谐社会建设不断推进,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形成以闽江口、厦门湾、泉州湾三大城市圈和沿海城市带为主导,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模协调的海峡西岸城市体系,使福州、厦门、泉州三大城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居核心地位,并在海峡两岸和周边地区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中心城市,漳州、莆田、宁德、龙岩、三明、南平等成为与三大城市连接互动,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充分发挥承接、传导作用,共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中心城市。
  6、指导原则:(1)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权威性,根据不同的发展条件,合理确定城市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和产业重点,发挥比较优势,凸显个性特色。(2)坚持产业支撑,加快工业化、信息化步伐,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壮大现代服务业,提升城郊农业,促进城市经济实力不断增强。(3)坚持项目带动,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增强发展后劲,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形成强大的发展合力。(4)坚持开放创新,提高开放水平,着力解决制约中心城市发展壮大的体制性障碍,激活中心城市内在活力。(5)坚持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6)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提升城市品位,丰富城市文化内涵,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三、完善功能,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支撑作用
  7、推动中心城市产业集聚。产业集聚是发展壮大中心城市的关键,是中心城市综合实力增强、规模扩大、功能完善的基础。着力推动产业链延伸,围绕发展壮大具有战略支撑作用的三大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重点发展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的骨干项目,扶持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加强产业技术开发,不断扩充、延伸产业链,做到发展一个项目,带动一大批企业。引导企业和项目向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集聚,发展壮大产业集群,使中心城市成为产业集聚中心。着力推动产业合理布局,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产业基础,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沿海中心城市要发挥港口、开放、产业等优势,抓住国际产业结构大调整的机遇,积极承接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业转移,大力发展石化、冶金、造船、电力等临港型工业,电子、汽车等装备工业以及出口加工业,做强做大主导产业。内地中心城市要主动与沿海中心城市特别是福、厦、泉三大城市进行产业对接和配套,加快培育壮大主导产业,立足当地资源优势,提升特色产业,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宁德与南平、漳州与龙岩同时要主动融入长三角、珠三角经济协作圈,承接两大经济区的产业转移。着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挥现有产业基础和人才、技术优势,大力发展光机电一体化、软件、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加快企业信息化进程,加大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提升制造业整体水平。逐步提高服务业在中心城市经济和就业中的比重,积极发展金融保险、物流配送、信息咨询、会展、中介服务和社区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吸引大企业、大集团在福州、厦门等重要中心城市设立经营总部、销售总部或研发总部,打造区域性商务营运中心;依托海港、空港,建成福、厦、泉三大区域性物流中心和沿海一批现代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整合城市旅游资源,进一步发展观光旅游,打造旅游精品,拓展休闲旅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商务考察旅游等新的发展领域。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建立优质农副产品基地,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积极发展外向型、生态型的现代城郊农业,促进中心城市三次产业协调发展。
  8、促进中心城市要素资源高效配置。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的不断集聚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是中心城市功能完善的重要体现,是中心城市发展壮大的重要驱动力。大力促进人才集聚,重视培育高层次人才市场和人才开发基地,加强引才引智项目和载体建设,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营造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人才成长和创业环境,加大高级人才和适用人才的引进力度,构筑人才高地。大力促进技术集聚,加快推进中心城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依托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和骨干企业,扶持建立一批产业技术研发和推广基地。充分利用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等推介平台,推动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强化科技创新中心功能。大力促进资金集聚,加快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净化社会信用环境,完善信用担保机制,增强中心城市资金吸纳能力。引导外资金融机构到中心城市设立营业性机构和代表处,鼓励民间资本参股地方商业银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服务,促进银企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培育区域性资本市场,积极发展风险投资业。充分利用股权融资、信托投资、投资基金等各种集合资金方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中心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服务业等领域。大力促进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对台的独特优势,积极承接台湾产业转移,在世贸组织框架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争取对台经贸、金融、科教、文化交流与合作的主动权和先行试验权,全面推进闽台交流与合作。把握内地与港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机遇,积极搭建闽港联合招商、基础设施与公用事业发展合作、金融合作、贸易合作、中小企业发展合作、旅游合作、物流业合作、人才合作八大平台,推进闽澳商务、中小企业、旅游、服务业四项合作。进一步拓展与欧美日韩、东盟的合作,积极吸引跨国公司投资,更多地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继续办好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各种活动,充分利用华商优势,促进引资、引智和开放型经济发展。着力推进福州马尾、厦门的“区港联动”,逐步建立“境内关外”保税港区,促进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不断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大力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加强耕地管理,整合城市土地资源,提高集约用地水平。重视矿产资源、港口资源、海洋资源、水资源和其他自然资源的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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