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级响应。发生跨县(市、区)难以控制的事态,并在设区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呈扩散态势,超出本设区市县级人民政府联合应急能力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应急能力,需要设区市或省突发公共事件日常工作机构和省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机构组织力量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后果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人员重大伤亡,或造成重大危害,需要设区市人民政府设立现场指挥部来统一指挥应急救援行动,或需要启动设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省人民政府或省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机构认为有必要启动Ⅱ级响应的突发公共事件,或需要启动省专项应急预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Ⅲ级响应。发生县(市、区)难以控制的事态,并有向周边县(市、区)扩散的态势,超出县级人民政府应急能力,需要设区市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增援或协调处置,或需设区市人民政府启动设区市专项应急预案的;突发公共事件后果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人员有较大伤亡,或造成较大危害,需要启动县级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或需要设区市人民政府设立现场指挥部来统一指挥应急救援行动的;省突发公共事件日常工作机构或省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机构认为有必要启动Ⅲ级响应的突发公共事件。
Ⅳ级响应。发生在县(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县级应急机构应急力量和资源可以控制险情和事态,且突发公共事件后果已经或者仅可能导致个别人员伤亡,或造成轻微危害,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有效处置,或需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专门小组统一指挥应急救援行动的突发公共事件。
3.组织机构与职责
3.1 省突发公共事件领导机构
省人民政府设立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作为省政府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的领导机构。该委员会由省政府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常务工作的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驻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有关负责人组成,承担和履行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职责,以及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决定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制定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2 省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机构
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指挥部、领导小组、中心(如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省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福建省海上搜救中心等)是省人民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由省政府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应急联动机制和工作制度;加强现代化预警系统和信息分析系统建设,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能力;落实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决定和指示;根据职责分工组织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Ⅰ级响应和Ⅱ级响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并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承办省人民政府和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3.3 省突发公共事件日常工作机构
省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中直驻闽有关职能部门是省人民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日常工作机构,其主要任务是:编制和完善专项的、部门的和单项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定期会晤机制和演练机制;依据工作职责,承办Ⅰ级响应和Ⅱ级响应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工作,指导和协助市、县(区)处置Ⅲ级响应的突发事件;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和报警工作和应急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办理省人民政府和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3.4 省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省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是省人民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工作机构,由省政府领导、设区市主要领导和省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部、日常工作机构、应急机构有关人员组成。省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总指挥,负责对Ⅰ级响应的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主要任务是:制订应急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调集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等,督促检查各项抢险救灾工作的落实;了解和掌握现场处置情况和事态发展情况,并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确定是否需要扩大应急;决定应急工作是否结束转入正常工作;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把关工作;指导善后处理等工作。
省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后,可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特点和现场等实际情况,设立若干个工作小组,负责抢险救援、医疗救护防疫与环境保护、人员安置、治安警戒、交通管制、应急通讯、社会动员、综合信息、新闻发布、应急物资与经费保障、生活保障、技术咨询、善后处置等工作。
各工作小组的组成与主要任务:
抢险救援组:由公安、消防、驻闽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队伍,电力、通讯、道路、水运等专业抢险抢修队伍组成。主要任务是营救受伤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排除可能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隐患;抢修公共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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