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对企业高技能人才的职业资格考评,打破年龄、资历、学历、身份限制,重在业绩和企业认可。加大考核鉴定力度,探索成果鉴定、实物鉴定和企业认定等办法,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办法改革试点。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络,下放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权限,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六、加强人才市场建设,推进人才合理流动
19、构建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做大做强综合性人才市场,办好各类专业人才市场,大力发展网上人才市场。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信息资源,建立市场供求、薪酬信息发布制度,推动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信息联网贯通和业务联合,加快建设统一的人才市场。拓展人才派遣、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按照管办分离、政事分开原则,推进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体制改革,积极发展民营、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培育“猎头”机构。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体系,推进人才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
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和《
福建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加强人才市场监管与调控。
20、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打破人才流动中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限制,疏通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之间,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解决人才流动中涉及的相关权益问题,保证人才流动的开放性和有序性。鼓励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兼职、定期服务、技术开发、项目引进、科技咨询方式进行流动。试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制度,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七、建立有效的激励和保障机制,激发人才的创造力
21、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公务员工资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物价指数变动相适应、与企业相当人员平均工资大体持平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提高地区附加津贴标准。改革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对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逐步推行编制内工资总额包干,推动省属高校财政拨款体制改革,制定按生均教育费和实际在校生数核定教育事业费办法,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绩效贡献与薪酬相统一的内部收入分配机制。构建以经营业绩为核心,与企业资产规模、效益、资产保值增值相联系,以年薪制、股权、期权等多种形式为内容的多元化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分配体系。探索产权激励机制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完善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入股制度和技术创新人才持股制度,实行技术成果按收益提取奖励的分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