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使用机制,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
14、推进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认真贯彻中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建立选人用人公正机制的若干规定》,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任人唯贤、公道正派,继续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全委会投票表决、党政领导干部辞职等制度。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和考核评价标准。机关内设机构职位空缺原则上采取竞争上岗,把竞争上岗与试用期制、任期制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进一步拓宽各类优秀人才进入党政领导岗位的渠道,选择一批职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严格控制选任制领导干部任期内的职务变动。健全公务员制度,探索政府雇员制度,行政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选聘特殊人才承担专门工作。制定并实施优秀人才破格选拔使用办法。健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领导人才交流制度。
15、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探索国有控股公司治理模式,实行出资人代表委派制或选举制,建立管人与管资产、管事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坚持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改进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方式,逐步实现由组织配置为主向市场配置为主转变。推行社会化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加快培育职业经理人才市场,推进职业经理人才的市场化配置。
16、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快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根据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责任务,进行科学分类,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逐步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全面推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严格考核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落实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打破身份限制,实行自主聘任。坚持和完善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公开招聘制度。对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维护个人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制定完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兼职兼薪的管理办法。
五、改进评价方式,充分调动人才积极性
17、深化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为依据,修订和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标准,根据各专业技术岗位特点,在资格申报评审中对外语提出不同要求。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申报评审多种专业技术资格,积极培养复合型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可自行评审相应学科教授、研究员资格。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工人和农村实用人才可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对确有真才实学的各行业实用型人才,可不受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时间的限制,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