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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服务发展大局。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紧密联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部署,确定人才工作目标,制定人才政策措施,推进人才资源规划、开发、配置、利用,以发展成果检验人才工作的成效。
  ——坚持唯才是举。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人都可以成才、以人为本的科学人才观,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激发人的创造活力,鼓励人人都作贡献,人人都能成才。
  ——勇于改革创新。坚持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改革取向,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的体制性障碍,建立有利于各类人才成长和充分发挥作用的新机制,形成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社会环境。
  ——统筹资源开发。坚持把能力建设作为人才资源开发的主题,统筹人才资源与各类生产要素之间的配置,促进人才在城乡、区域、产业、行业以及不同所有制之间的合理分布和有序流动,使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4、目标任务: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需要,把人才作为推进事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努力培养造就数百万高素质劳动者,上百万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到2010年,使我省人才资源总量有较大幅度增加,每万人口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占8%,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占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6.6%,高技能人才占技术工人总量的7%。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人才资源开发体系,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创业环境有较大改善,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显著提升,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健康成长和施展才能的平台,努力把福建建成政策配套、机制灵活、环境宽松、人尽其才的海峡西岸人才聚集区。
  二、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5、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制定实施《福建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巩固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水平,重视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扩大高等教育规模,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大对8所重点建设高校的扶持力度,力争建成一两所国内外知名大学和一批国内领先水平的重点学科。到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5%。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重点建设高等职业院校和省级以上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加快建设具备理论和技能一体化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一批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训基地。引入市场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大力发展民办教育。设立政府奖学金制度。倡导企事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助学。建立以学习者个人为主、用人单位支持、政府资助的继续教育保障机制。统筹协调社会教育资源,为全民学习、终身教育开辟多种渠道,努力创建学习型社会,不断提高全民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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