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方案》的通知

  (三)储备取暖设备。主要是取暖炉具,自治区储备取暖设备1000套,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市各储备取暖设备1000套。
  (四)储备照明设备。主要是应急灯、照明电筒、蜡烛等。自治区储备应急灯200个、照明电筒(含电池)1000套;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各储备应急灯200个、照明电筒(含电池)2000套。五市要储备一定数量的蜡烛。
  (五)储备折叠床。自治区储备4000张,银川市储备4000张,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各储备2000张。
  (六)储备救灾抢险设备。主要指防雨布、雨鞋、铁锨、洋镐等救灾抢险工具。自治区储备价值10万元的防雨布、雨鞋、铁锨、洋镐等救灾抢险工具。五市要安排购置救灾抢险设备和不可预见资金各5.5万元。抢险队伍装备、药品、器械及救灾物资运输工具分别由地震、卫生、交通、建设、经委、公安、消防、武警、通信、电力等部门负责储备。
  各县(市、区)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积极储备一定数量的防震救灾物资和救灾抢险工具。
  三、物资储备工作职责
  自治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决策救灾物资储备工作。
  自治区民政厅:承担救灾工作综合协调职责,负责帐篷、棉大衣、棉衣棉被、床、取暖、照明等救灾物资储备的规划、采购和储备管理工作。负责建设符合抗震条件的救灾仓储设施。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安排自治区救灾物资仓储建设等基建项目和资金。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救灾应急物资储备、救灾仓储建设、救灾仓储设备所需资金及所需工作经费的足额预算、安排和拨付,监督其管理使用。
  自治区交通厅:负责因灾毁坏的交通设施的维修,保障救灾物资的运输。紧急情况下具备每日2000吨的运输能力。
  自治区商务厅:负责救灾方便食品和饮用水、手电筒、电池、毛衣、毛裤、毛毯、羽绒衣被等保暖衣物和吃穿用应急物资调拨、供应的组织和协调。紧急情况下可提供20000名灾民的临时吃穿用物品。
  自治区卫生厅、经委:负责救灾抢险医疗和药品调拨、供应的组织和协调。紧急情况下可提供10000名伤病员的急救和所需药品。
  自治区粮食局:负责救灾粮食调拨、供应的组织和协调。紧急情况下可迅速调拨200吨救灾粮食。
  宁夏煤业集团公司:负责取暖燃料调拨、供应的组织和协调。紧急情况下可迅速调拨5000吨燃料煤。
  银川铁路分局、民航局:负责救灾物资的运输。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