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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并政发[2004]33号 2004年10月3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原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需要,促进太原社会稳定,实现率先发展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升太原市应急管理能力和综合实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政治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二)编制目的
  针对太原市突发公共事件的现状和特点,通过整合现有的突发公共事件组织管理机构和信息资源,明确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指挥、处置的体制和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和处置指挥体系。通过规范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分类,确定不同等级突发公共事件的启动程序,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组织的职责和义务。通过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体系。通过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机制优化、反应灵敏的信息支撑体系。通过总体预案的编制,切实加强基础工作,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打破条块分割,实现属地管理,达到防范系统化、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保障统筹化,从而进一步增强太原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三)编制原则
  以人为本的原则。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威胁和危害。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基础性作用和人的主观能动性,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
  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防止和减少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属地管理的原则。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由太原市政府统一指挥协调驻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建立市、区(县、市)两级突发公共事件指挥平台,形成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管理体系,实现“分级管理、按级负责、逐级提升”的应急机制。
  平战结合原则。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要求,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与国防动员结合起来,加强与驻军、武警的协调配合,提高协同作战能力;强化应急分队培训、演练,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快速反应能力、紧急处置能力,实现平时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与战时保障的有机结合。
  社会参予与政府管理相结合原则。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把社会、民众参与同政府管理有效地结合起来,形成政府、专业、企业和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体制,实现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社会化。
  (四)编制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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