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汾河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并政发[2004]36号 2004年12月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汾河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汾河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意见
为彻底取缔汾河非法采砂,确保河道行洪安全,绿化美化周边生态环境,拓展延伸汾河景区,市政府决定今冬明春实施汾河综合整治工程。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实施汾河综合整治工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汾河流经我市188公里,长期以来,由于自然淤积和非法无序采砂,致使一些河段堤防受损,行洪不畅,直接危及汾河沿岸城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导致沿河周边环境恶化。实施汾河综合整治,彻底取缔非法无序采砂行为,疏浚主河道,修复二级堤防,加固险工险段,完善抢险道路,建设绿化带,是确保行洪安全,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进汾河两岸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二、汾河综合整治工程重点与目标
汾河综合整治工程的重点区域为:尖草坪区老龙头段至清徐县韩武村段,娄烦县、古交市非法采砂严重地段,古交城区汾河美化绿化地段,全长69.9公里。分四个地段。第一地段:老龙头——森林公园西门,全长12.6公里;第二地段:学府街以南1公里处——小店桥,全长8公里;第三地段:小店桥——清徐韩武村,全长37.3公里;第四地段:娄烦境内非法采砂严重的4公里、古交地段非法采砂严重的3公里及古交城区汾河段5公里河道整治、美化绿化地带。
第一、二地段工程重点为:修复20米宽以上河道二级堤防工程;河道内起高填坑河道平整和主河槽规整工程;危及大堤险工险段加固工程,抢险道路修复完善工程及严禁大型车辆入堤防护工程;大堤内外各20米宽绿化带建设工程和河道内主河槽两侧美化覆盖工程。第三、四地段工程重点为:主河槽规整、清淤、疏浚工程;主河槽两侧河道起高填低平整工程;抢险道路修复完善工程;大堤内外各20米宽绿化带建设工程和主河槽两侧美化覆盖工程。
整治工程目标为:主河槽河流走势较为顺畅,河道基本平整,险工险段得以加固;二级堤防全线规整,抢险道路达标畅通,严禁大型车辆上堤;大堤两侧全部绿化,河床裸露部分有效覆盖,确保行洪安全;河道内砂尘不扬,河道外无砂堆、砂场,周边自然生态环境绿化美化。
三、汾河综合整治工程标准与施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