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1、气温1℃以上,降雪量2㎝以下,市、区扫雪防冻机构组织责任单位、沿街店家、小区物业管理等部门及时扫雪;环卫部门出动洒水车进行冲水化雪,下午五点(17:00)前须完成扫雪任务。
2、气温-2℃以上,降雪量2cm以上,市、区启动工作网络,按照责任要求完成各自责任段的扫雪任务,下午四点(16:00)前须完成扫雪任务。
3、气温-2℃以下,降雪量3cm以上,市、区全面动员发动,责任到路段,组织清雪;重点路段及交通节点实施洒盐化雪,启用机械清雪;园林部门清除树木积雪,部队出动参与扫雪。
4、气温-5℃以下,降雪量10㎝以上,市、区组织每日两次以上扫雪,防止积雪成冰;实施撒盐化雪,组织机械和突击队扫雪(市组织突击队支援重点地段);加强安全措施,部分道路视情关闭或实施交通管制。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各区政府:负责辖区主次干道、小街巷及区内立交、高架桥、坡道的积雪清除。(其主要扫雪任务详见附件三)
南京警备区:调动驻宁部队支援地方主要地段的扫雪,组织调度民兵扫雪。(具体详见附件四、五)
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督促省辖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配合做好扫雪防冻工作。
市委宣传部:利用新闻媒体报道天气变化和雪情,报道扫雪情况和好人好事,对未尽义务的单位和店家给予“曝光”,实施新闻监督。
市气象部门:在正常的降雪季节内,每周向市政府办公厅总值班室和市扫雪指挥部办公室书面通报天气情况。遇有特别天气时,每日发送天气气象预报。
市建工局:组成11支50人以上突击队,配备部分机械,待下大雪时对重点地段进行突击扫雪。
市盐务局:储备一定数量化雪用盐,并建立盐库值班制度,做好随时供盐准备。(具体详见附件六)
市园林局:适时组织清除树枝积雪,以防树木倒折和伤人。
市建委、市政公用局、城建集团:负责组织协调所管辖的隧道口、新建道
路、立交桥、高架桥积雪的清理,以及日常水、气及公交车辆防冻保障工作。
市口岸委:负责组织协调机场、车站、码头扫雪防冻工作。
市交通局、港口集团:负责港口、所辖公路出入城口、立交桥、坡道等地段的扫雪工作,并检查客运站的扫雪及防冻安全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冰雪天气的治安和交通指挥,组织排障车清理交通事故车辆,及时向指挥部反映全市道路交通情况和积雪情况,并根据指挥部指令,对部分道路实行封闭和限速行驶。教育过往车辆主动避让扫运雪人员和车辆,对造成伤害事故的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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