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以大案要案、涉外案为突破口,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公安、法院、检察部门要针对目前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呈现的新动向,与有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密切协作,联合作战,以大案要案、涉外案为突破口,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杜绝以罚代刑,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一查到底,对首要犯罪分子和幕后组织者、策划者要严惩,狠狠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知识产权意识。
  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宣传”。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以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报道工作。全市性的宣传活动,重点围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3·15”消费者权益日以及举办系列高层论坛和研讨会进行。司法、宣传部门和市知识产权讲师团要把保护知识产权列入2005年普法计划;由专项行动组织部门统一筹划安排,制作各类公共场所的宣传广告和电视公益广告,扩大社会的宣传面,使知识产权保护深入人心,营造尊重知识、崇尚科学、激励创造的良好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做好专项行动的统筹和指导工作。本次专项行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指导,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负责具体协调工作。各区、县级市、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二)抓好落实督办。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全市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结合职能分工,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行动措施,动员组织力量,有计划、分阶段推进专项行动的实施。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检查监督和统计工作。建立全市专项行动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从今年12月开始,各部门将每季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重大案件、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并定期进行通报交流。
  (三)加强统筹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专项行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工作安排、人员力量、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特别是要做好查处大案、要案和复杂案件中的配合与协作工作。要把保护知识产权和扫黄打非以及其他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共同推进,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引向深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