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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严厉查处商标及其他商业标识侵权,切实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重点查办食品、药品、保健品商标违法案件,影响较大的涉外商标案件,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案件,利用定牌加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案件,非法印刷及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案件,切实做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查处侵权违法行为。加强对广东省、广州市著名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保护。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出版、版权等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
  (二)实施境内外查处并举,大力开展打击盗版专项执法。
  新闻出版、版权、文化、信息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重点打击非法复制、印刷、销售盗版音像制品、软件、教材教辅和利用网络侵犯著作权等行为。全力推进查处网络侵权大案工作,树立版权部门在网络著作权管理上的权威;开展堵截查处走私、转运侵权盗版案件工作,从源头上遏制侵权行为发生;积极推进地方政府软件正版化,确保在国务院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
  (三)切实加强专利权保护,加大生产、流通领域的专利执法力度。
  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工商、公安、法院等部门重点查处在食品、医药的生产、销售和流通环节中的专利侵权行为,着力查处专利诈骗、查办侵犯核心关键技术专利案件。坚持“打、防、树”并举的方针,继续在流通领域推进“正版正货”试点工作;在生产企业开展“反制假、反仿冒”自律、维权活动,建立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加大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市场的整规工作;建立广州、深圳、佛山、香港四地知识产权保护发展联动机制,积极开展区域联合执法。
  (四)强化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整治进出口岸市场秩序。
  海关要加大对进出口假冒和盗版产品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处进出口环节和行邮渠道的假冒注册商标和盗版光盘案件,保持打击进出口侵权货物、物品的高压态势,通过与香港和澳门海关之间的执法合作,遏制广州与港澳之间侵权货物的进出口活动,加强与工商、版权、公安、专利稽查部门的合作,努力增强联合作战能力,维护公平竞争的进出口环境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办案制度,提高查获出口侵权货物的效率。
  (五)全面加强会展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法制和规范化水平。
  以广交会、广博会、音博会等十大会展为重点,实施“广州会展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会展主办单位加强专门机构、管理制度和实施程序建设,积极配合做好现场指导、检查和处理工作。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会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调研,开展政策和立法研究,力争将现行关于加强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上升为政府规章或地方性法规,把会展知识产权保护推向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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