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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5)“____已按”:填写被查封、扣押财产的单位(个人)名称(姓名);
  (6)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4、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负责产权过户的部门;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解除冻结存款决定书

____地税保全[  ]  号



________:
  ____的税款、滞纳金已在限期内缴纳,我局现决定解除____年____月____日《冻结存款决定书》(____地税保全[  ]   号)对其存款帐户____存款的冻结。

                            税务机关(章)
                            年  月  日

解除冻结存款决定书

____地税保全[  ]  号



________:
  鉴于你(单位)在规定的限期内已缴纳应纳税款、滞纳金,我局现决定解除____年____月____日《冻结存款决定书》(____地税保全[   ]  号)对你(单位)在____银行(分行)____帐户____(¥    )元存款的冻结。

                            税务机关(章)
                            年  月  日

《解除冻结存款决定书》填写说明:
  1、本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对被执行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被执行人缴纳了应纳税款、滞纳金;
  3、填写要求:
  (1)本决定书应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后使用;
  (2)“____”:填写本级税务机关代字,如:“东城”填写“东”,“西站”填写“西站”,“第一稽查局”填写“一稽”;
  (3)“[  ]”:填写年度公元全称;
  (4)“号”字前:填写该通知书当年的顺序号;
  (5)本决定书为两联式:
  ①第一联台头“____”:填写金融机构名称;
  ②第二联台头“____”:填写被执行人名称;
  (6)本决定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4、本决定书为A4竖式、两联式,第一联一式二份,一份送金融机构,一份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一式二份,一份送被执行人,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扣缴决定书

____地税强制[  ]  号



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____条规定,请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所附缴款书共____份开具的金额(大写):____(¥    )从在你处的存款帐户(帐号:    )中扣缴至____银行(分行)____帐户。
  缴款书名称及号码:

                           税务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扣缴决定书

____地税强制[  ]  号



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____条规定,我局决定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对你(单位)在____的存款账户(帐号:    )中扣缴金额:____(¥    ),以抵缴入库。

                           税务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告知事项:
  对扣缴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地方税务局申请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扣缴决定书》填写说明:
  1、本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五条、第八十八条规定设置;
  2、填写要求:
  (1)本决定书应由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后使用;
  (2)“____”:填写本级税务机关代字,如:“东城”填写“东”,“西站”填写“西站”,“第一稽查局”填写“一稽”;
  (3)“[  ]”:填写年度公元全称;
  (4)“号”字前:填写该通知书当年的顺序号;
  (5)“以抵缴____入库”:填写应抵缴的税款、滞纳金或罚款。
  (6)本决定书为两联式:
   ①第一联台头“____”:填写金融机构名称;
   ②第一联“从____在”:填写被执行人名称(姓名);
   ③第二联台头“____”:填写被执行人名称(姓名);
   ④第二联“在____的”:填写金融机构名称;
   ⑤第二联告知事项“____”处:分别填写“上一级地方税务机关”名称和“人民法院”名称;
  (7)本决定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3、本决定书为A4竖式、两联式,第一联一式二份,一份送金融机构,一份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一式二份,一份送被执行人,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北京市  地方税务局

扣交通知书



  填发日期:  年  月  日          交字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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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全称  │           │征│全称  │                     ┃
┃税│    │           │收│    │                     ┃
┃单│    │           │单│    │                     ┃
┃位│    │           │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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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性质│  │交纳税别│   │ │收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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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目  │           │ │科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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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帐号 │   │ │开户银行│         │ 帐号│       ┃
┠─┼────┼──┴────┼─┬─┼─┴────┼─┬───────┴───┴───────┨
┃备│    │  类别名称  │单│数│计税总值(或│税│          应纳税额      ┃
┃注│    │       │位│量│所得额)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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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千│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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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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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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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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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地方附加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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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收滞纳金逾期天,每天按应纳税款加收滞纳│ │ │ │ │ │ │ │ │ │ ┃
┃ │    │金万分之五计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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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合计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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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额人民币(大写)仟佰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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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机关 │    局长    │   复核人    │         填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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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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