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要道路及城市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置体现奥运主题的建筑小品、雕塑、花坛等景观。
——搞好主要大街、重点地区、奥运场馆及区域、主要进京入口等地区的夜景照明建设。建成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夜景照明体系,展现北京夜景庄重、恢宏、亮丽的独特风格。
——治理污染严重的16条河道,实现城市河湖水体基本还清,形成环城景观水系。
(八)开展净空行动
——规划市区道路用地范围内不再新建架空线。
——实施规划市区内道路改、扩建及大修工程的同时,原有架空线必须随道路工程入地。
——及时清理地面及建筑物屋顶各种废弃缆线,清除各类废弃线杆。
——拆除规划市区内的废弃烟囱。
(九)完善道路设施
——在重要区域、道路、场所设置规范的中英文对照的指路标识及提示标识。
——设置充足的无障碍设施、盲道,并保持畅通。
——按照二类以上标准改造现有公共厕所,经营服务性公共场所内的厕所对外开放。
——检查、维护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使其整洁、完好。
——检查、维护道路路面、人行步道及其隔离墩、防护栏、防护墙、隔音板和照明、排水等设施,保持有效、平整、整洁、完好。
——规范施工工地围挡,做好施工现场降尘及噪音防治工作。
(十)美化车容车貌
——根据安全、美观、实用的原则确定北京出租汽车车型及车身颜色。保持出租汽车车厢、车身整洁。
——公交车辆及其他机动车应保持车身整洁和外观良好。公交车的广告设置要符合有关部门规定。
——增加环保型车辆,淘汰污染严重的机动车。
五、时间安排
从2004年到2008年分为四个阶段安排:
2004年,为制定规划及启动阶段。完成总体规划、分项实施计划的制定工作,开始启动各项工作。
2005年-2006年,为集中建设阶段。集中解决城市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007年,为巩固提高阶段。全面完成本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
2008年,为奥运环境布置阶段。做好奥运环境布置及城市绿化、美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重视和加强对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统一步调。市各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环境建设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