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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四)体现朴素大方自然和谐的城市环境风格
  城市环境建设要坚持简约,力避繁杂;坚持朴素,力避铺张;坚持实用,力避浮华;坚持自然,力避造作;坚持和谐,力避纷乱。实现美学价值和实用功能的统一,使北京的城市风格既充满新鲜活力,又保持庄重大气,与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的地位相适应,与首都的国际化形象相一致,与古都风貌相协调。
  二、城市环境建设的目标
  以举办奥运会为契机,深入全面推进城市环境建设工作,争取用3年多时间,基本解决城市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展现城市环境的崭新面貌,创造与北京奥运盛会相匹配的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
  三、城市环境建设的范围
  城市环境建设的范围是城八区及14个卫星城。重点是:
  大街100条。包括城市交通主要干道、联络线、快速路、奥运会比赛途经沿线,繁华商业街等。
  地区50个。包括首都机场、火车站、城市交通枢纽,主要政治活动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及宾馆饭店。
  奥运场馆及区域16个。包括奥运比赛场馆、训练场馆、奥运相关人员驻地及周边地区。
  旅游景区、宗教活动场所62个。
  进京国道15条、进京铁道6条及河道16条。
  四、城市环境建设的内容
  城市环境建设重点抓好十个方面工作。
  (一)改造城市村庄
  ——2007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八区范围内现有的200多个城市村庄的整治任务。
  ——优先安排奥运场馆及区域周边城市村庄的整治工作,2006年底前完成。
  ——拆除城市村庄内违法建设和逾期临建,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社会管理。
  ——在整治的基础上,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建设市政道路、绿地、生活服务设施及城市避险场所,形成一批多功能的城市公共空间。
  (二)拆除违法建设
  ——在市区、边缘集团、卫星城和中心镇建成区范围内,2005年底前拆除所有影响城市规划、破坏城市景观的逾期临时建筑,2007年底前全面清理、拆除历史遗留的市政代征地和绿化用地地上建(构)筑物,2008年奥运会举办前基本实现无违法建设目标。
  ——严格遏制新建违法建设,将奥运场馆及区域、待开发建设地区、老旧居民小区、铁路沿线、河湖沿岸地区作为查处新建违法建设的重点地区。
  ——严格控制奥运场馆及区域新建、改扩建项目的规划审批,保证在奥运会举办时这些地区环境整洁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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