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对出口商品交易会、商品批发市场、定牌加工和印刷复制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
商务部门和贸促会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出口商品交易会知识产权保护的各项制度,指导参展单位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防止参展单位展示、销售侵权产品,防止境外不法组织和个人通过展会组织造假和出口。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服装、电子等各类商品批发市场的监管,要求市场主办单位完善管理制度,引导进场经营者合法经营,加强自律,防止侵权产品进场交易。对侵权严重的市场要责令限期整改,屡禁不止的要依法予以取缔。
工商、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商务等部门要针对利用定牌加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现象,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
新闻出版、版权、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规范其经营行为,完善管理制度,阻断非法侵权产品的印刷复制渠道,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行为,取缔无证照经营地下印刷复制窝点。
(六)加大对假冒商标、侵权盗版活动集中和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力度。
各区县政府要全面掌握本地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对当地假冒商标、侵权盗版活动相对集中和涉外场所较多的地区,采取有力措施,疏堵结合,进行彻底整治,并严防反弹。被列为重点地区的,当地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制订重点地区治理工作方案,扎扎实实地开展专项行动。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整合执法力量,把执法资源向重点地区倾斜,支持当地政府遏制和防堵侵权活动。
各区县政府要在重点地区因地制宜地设置“打击假冒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牌,统一公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举报电话;要广泛动员居委会、村委会,加强对辖区出租房屋使用情况的了解和监督,对违法犯罪分子使用出租房屋制售以及储藏假冒商标、侵权盗版商品,居委会、村委会要及时发现和举报。
(七)严厉查处一批重大侵权案件。
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国内外市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要一查到底。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通力合作,提高办案效率,并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工作衔接,依法及时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的侵权案件。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突出问题,查处一批大案要案。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