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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4]6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北京作为首都,知识产权资源非常丰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十分重要。为了有效遏制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行为,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4]67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正确认识和处理保护知识产权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工作方针,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努力开创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这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首都市场经济秩序得到有效规范;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意识明显增强,促进科技创新,营造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良好环境;有效保护奥运知识产权,进一步树立本市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专项行动要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为重点内容,把打击制售盗版制品作为重中之重,以货物进出口、各类展会和商品批发市场、定牌加工、印刷复制为重点环节,以假冒商标、侵权盗版比较集中的繁华商业区、公共场所、人行通道为重点地区,以知识产权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特别要严厉打击侵权商品供应商和生产者,加强源头治理。
  专项行动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
  重点地区:北京商务中心区、朝阳区三里屯地区,海淀区中关村地区,丰台区大红门地区,西城区动物园地区,市级商业中心及城乡结合部地区。
  重点领域:食品、药品、电子软件、音像制品、服装、化妆品、图书、建材装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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