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1、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营业用房面积根据当地的产业规模、消费需求、地理区位、交通条件等因素确定。
2、专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商业用房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大型综合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商业用房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
3、场内布局。根据经营商品的特点,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货物出入口一般应设在次要道上,设置专门的货物装卸区域和通道,保证运货车辆进出畅通。
(三)工业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
1、工业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营业用房面积根据当地的产业规模、消费需求、地理区位、交通条件、商品类型等因素确定。
2、工业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商业用房面积一般不少于5000平方米。
3、场内布局。按经营商品的特点,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批发市场货物出入口一般应设在次要道上,设置专门的货物装卸区域和通道,保证运货车辆进出畅通。
(四)设置商品交易市场不得占用道路,不得占用绿地、林地,不得给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
三、基础配套设施的基本要求
各类市场的基础配套设施,包括与市场商业用房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公共卫生设施、物业管理用房、消防设施等的分类要求如下:
(一)农贸市场。
1、商业设施。按照整洁、美观、实用的要求,充分考虑经营户的经营需求、市场卫生管理要求和商品的特性,借鉴超市功能的设计经验,科学设计市场商位。根据商品陈列需求和防水要求配置相应货架(柜台)和专用水产、肉类柜台,在每个商位的显著位置设置证照悬挂设施,配备良好的照明设施。
2、停车场。配套设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车场地。农贸市场应达到商业用房面积的20%左右。
3、公共卫生设施。食品卫生设施应当符合《
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配置完备的通风系统,设置公共厕所、垃圾集中设施。每个商位设置加盖的垃圾筒(箱),配备必要的卫生保洁设施。
4、物业管理用房。设置保卫、财务、卫生管理、设施维护等物业管理用房,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置投诉处理点,并配置复秤设施。500个商位以上的市场应安排监督管理用房。
5、消防及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配置防盗设施。地面应使用防滑材料。有条件的市场可设立监控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