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把全过程支持与重点环节的支持结合起来,将支持政策向产品源头延伸,特别要支持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技术引进和技术进步以及建立技术标准。
四、工作任务
(一)培育重点高新技术出口产品
以国际市场为导向,在电子信息、汽车、食品和医药4个支柱产业以及装备制造、焊接技术、新材料、环保和生物工程5个优势产业中,选择一批市场竞争能力强、附加值高、对开辟和拓展出口市场有重大作用的高新技术产品予以培育和发展。
(二)建立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
1.参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订发展规划,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具体措施,大力支持国家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高新技术产品生产和出口企业加快发展。
2.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创办国家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工业园,扩大和带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三)建立高新技术产品海外生产、加工和销售网络
1.实施“走出去“战略,引导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实施跨国经营,在海外建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中心、生产加工基地、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
2.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重点出口国家和地区建立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代办处和服务中心,帮助高新技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代理出口。
3.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国际商业集团合作,代理采购我市乃至全省、全国高新技术成果及产品。
4.充分发挥海外华人和留学生的专业知识、信息等优势,利用市场机制,调动其积极性,形成一支高素质的高新技术产业出口经纪人队伍。
(四)加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主体建设
1.进一步推动赋予科研院所及高新技术企业出口经营权工作,壮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队伍。
2.建立一支以企业家为主,具有创新和创业精神的高新技术产品国际市场开拓队伍。同时,利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外贸、外事和科技从业人员的专长和经验,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3.建立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与科研单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新型合作机制。支持、推动科研院所整体加盟外贸企业,科研院所凭借技术、资金实力兼并外贸企业,组成以高新技术产品为支撑的经济实体。
4.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国际惯例、贸易规则、方针政策和电子商务等培训,培养一批既懂技术又懂外贸的复合型技贸人才。
5.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市场信息搜集分析人员、技术开发人员、市场推销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调动各类人员从事或服务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