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各级干部和管理人员实施现场管理的上岗时间做出明确规定,切实做到基层车队(分公司)干部和管理人员天天到场;企业分管领导每周至少一天到场;企业主要领导每月至少一天到场;
(三)对基层车队(分公司)的现场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检查,并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四)帮助基层车队(分公司)解决现场管理中难以解决的问题。
第六条 基层车队(分公司)具体负责现场管理的组织实施。其主要任务是:
(一)根据上级有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标准,制定本车队(分公司)现场管理的实施计划,做到“定人、定岗、定时、定责”;
(二)督促管理人员落实现场管理各项要求,实施现场管理;
(三)及时处置现场管理中发现的各类问题;
(四)做好有关现场管理的基础台帐、统计报表等工作。
第七条 各级管理人员在现场管理过程中,应当掌握一线从业人员思想动态。发现有可能影响营运服务的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思想疏导,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营运。
第八条 为加强营运现场管理工作,一般应按每10辆营运车辆1~2名的比例配备管理人员。
公交企业应将基层车队(分公司)现场管理力量的配备情况,及时向公交管理处书面报告。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九条 在车辆进出场、重点站和营运过程现场管理中,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岗位职责和管理要求到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解决。
第十条 车辆进、出场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掌握车辆进出场情况,确保车辆按计划进出场;
(二)掌握驾驶员、售票员早出场到岗情况,确保按计划发车;
(三)检查督促驾驶员、售票员做好车辆进出场例保工作;
(四)检查车况车貌,确保车辆清洁、设施、标志等符合营运要求;
(五)指导驾驶员及时报修,督促修理部门及时修复报修车辆,确保不合格车辆不出场。
第十一条 线路起讫站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保证站点生产、生活等设施完好,使用正常;
(二)搞好站点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