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加强2005年
“双节”期间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陕卫法发[2004]467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卫生监督所:
200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了确保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祥和、欢乐的节日,防止节假日期间食物中毒的发生,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加强2005年“双节”期间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针对当前食品卫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从本地实际出发,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监督力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促进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卫生。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及要求
“双节”期间,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应在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强化对餐饮业等消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加大对糕点、粮食、食用油、调味品及散装食品等节令食品的抽检,对“双节”期间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用原料加工食品及抽检食品不合格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进行严厉处罚;要同有关部门配合,查抄假冒伪劣食品加工黑窝点,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者,使节前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保证“双节”期间群众的饮食卫生安全。
(一)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内容为:
1、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情况;
2、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建立生产食品原料或食品的进货验收检查、索证制度,并现场检查落实情况和索证管理情况;
3、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4、设施与设备卫生、卫生设施及检验设施和检验能力;
5、生产或经营过程卫生。
(二)餐饮企业(包括各类宾馆、饭店、餐馆、酒楼、饮食店、学校食堂等)重点检查的内容为:
1、餐饮企业是否建立米、面、油、肉、调味品、水产品、畜禽产品等各类食品或原料的进货验收检查、索证制度,并现场检查落实情况和索证管理情况;
2、检查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