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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三秋生产工作的通知

  (五)严禁焚烧秸秆,加快利用步伐。搞好秸秆综合利用,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对实现农业生态良性循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高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搞好秸秆还田、青贮氨化、定点干储、对口调运等工作。同时,加大禁烧巡查力度,严格奖惩措施,确保今年禁烧工作取得大的成效。市政府确定,济青、滨博高速公路两侧,国道、省道两侧,各区县及高新区城区周围,作为重点禁烧区域。各区县、高新区要制定奖励扶持政策,进一步调动农民秸秆还田和青贮氨化的积极性。要积极探索秸秆青贮饲料的商品化、产业化运作经验,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三、切实加强对三秋工作的领导
  三秋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三秋工作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中心任务,切实加强领导,抓紧、抓细、抓实、抓具体。市政府将继续派出工作组,加强对三秋工作的督促检查。各区县、高新区要实行领导包片、部门和机关干部包乡镇、包村、包机械责任制,帮助基层和农民解决实际困难,保证三秋工作顺利进行。各区县、高新区特别要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分管负责人要靠到一线组织调度,坚决杜绝随意焚烧秸秆的现象。
  各级各部门要分工负责,齐心协力,为三秋生产做好服务。农业部门要做好良种供应和技术指导,提高播种质量;农机部门要做好机械调度和维护,发挥好机械作用;畜牧部门要指导好秸秆青贮氨化工作,扩大青贮氨化的数量;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要做好三秋防火巡查,重点查处高速公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及城区周围的焚烧行为;供销、生资部门要及时做好化肥、农药等物资供应,保质、保量地满足三秋生产需要;财政、金融等部门要千方百计筹措好三秋生产所需资金,努力加大对三秋生产的投入;气象部门要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报,组织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交通部门要做好车辆、机械的疏导服务,维护交通秩序。要进一步转变作风,从三秋生产的大局出发,想农民所想,帮农民所需,切实做到各负其责,服务到位。
  要认真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全面落实好土地延包政策,尚未完成土地延包任务的区县,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一村一策,抽调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倒排工作期限,年底前全面完成延包任务。要严格按照政策办事,认真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4〕61号),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除农业税及其附加、“两工”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合法负担外,坚决禁止向农民收取其他费用。要及时化解各种矛盾隐患,全力维护农村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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