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统计机构要采取措施,认真抓好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从事统计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统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及时更新知识,适应岗位要求。要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对统计人员每2-3年轮训一次,严格执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和政府统计调查人员佩带调查证制度。抓好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全市统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七、加大巡查力度,提升统计工作水平
要积极开展统计巡查,调查了解各级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和方法制度的情况,加强对区县、高新区和部门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理顺统计工作关系,维护统计工作的权威和秩序。市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促进各级统计部门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改善内部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更好地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保障政令畅通;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保障全市主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及时性。同时,在巡查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听取基层对全市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整改措施。
八、深化统计改革,加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统计管理模式
要加快转变政府统计职能,积极探索创新基层统计管理的新模式,争取走出一条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基层统计工作新路子。要适应经济发展和城市管理的需要,逐步实行在地统计。要加快改革统计方法,进一步扩大城镇居民家庭住户基本情况调查户和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范围,提高统计数字的真实性。要加快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把统计信息工程建设作为政府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建设乡镇(街道)统计信息网络,每个乡镇要配备与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用计算机1—2台,以加强基层统计信息的采集、处理、供给能力。要大力推行网上调查、联网直报、超级汇总,利用网络进行统计信息的发布、传播和交换,提高统计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九、强化服务功能,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各级统计部门要围绕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加大对宏观经济运行态势的监测力度,及时提供有价值、有前瞻性的统计分析成果,为宏观决策提供可靠依据。要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加强专项统计调查,准确及时地反映社情民意。要认真研究市场经济对统计的需求,加强统计数据库建设,深入开发统计资源,不断满足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为全社会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