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组织旅游产品开发,丰富黄金周旅游市场
各区县、高新区要根据“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特点,认真组织旅游企业做好新产品、新项目和新线路的策划开发工作,抓好旅游产品的设计、包装和宣传推介,力争“十一”黄金周建成开放一批新景点,推出一批新的旅游项目,丰富充实假日旅游市场。要加强旅游市场研究,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深入挖掘潜力,积极推出寓教于乐、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工业旅游、农业旅游等旅游新产品和生态旅游、体育旅游、民俗旅游、科技旅游等大众性旅游项目,满足不同层次游客求新、求异、求知等多种需求。在丰富、完善近邻游、市内游新产品的同时,要搞好长线旅游产品的设计开发,争取组织招揽更多的市外游客到淄博旅游。要对现有景区景点搞好深度开发,进一步完善提升传统旅游产品,增强吸引力和竞争力。大型旅游饭店、重点旅游景区要为游客提供丰富、健康、参与性强的娱乐活动,建立定点演出场所,形成良好的旅游效应。要下大气力抓好旅游商品的开发和经营,重点旅游区(点)要建立完善旅游购物网点,加强对经营业户的引导,设计推出富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工艺品、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积极开发风味小吃与艺术表演融为一体的服务项目,千方百计吸引游客消费,努力增加黄金周旅游综合收入。
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黄金周旅游安全工作
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各级、各有关部门、各旅游企业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旅游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在黄金周前和黄金周期间,交通、公安、消防、质监、卫生防疫等部门要认真开展全面的旅游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星级饭店的消防设施和食品卫生、旅游区(点)的游乐设施和旅行社责任险投保等情况,排除隐患,堵塞漏洞。要加强对旅游区(点)内餐馆摊点饮食卫生的监控,防止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对登山、缆车、攀岩、滑草等危险性较大的旅游项目,要加强安全保护措施,设立安全提示标志,确保万无一失。要突出抓好旅游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公安部门要集中进行一次旅游客运大检查,严查违规从事旅游客运的行为,查处“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各类旅游区(点)要制定应对游客拥堵等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做好重点地段扩容、安全防护设施修缮以及旅游高峰时段分流等工作。要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各种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周密的消防、治安、饮食卫生和紧急救援等各项工作预案,落实责任制,确保节日活动既丰富多彩,又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