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淄政办发电[2004]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十一”黄金周临近,为切实做好今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根据《山东省旅游局关于切实做好2004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鲁旅发电[2004]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扎实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
“十一”期间,是广大人民群众外出旅游的黄金季节,人员密集、客流量大。今年“十一”恰逢国庆55周年,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对于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的国庆佳节氛围,满足人民群众旺盛的旅游需求,推进我市旅游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做好今年“十一”黄金周各项工作,努力做到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最大限度地提高“十一”黄金周旅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大力开展宣传促销,深度开拓旅游市场
各区县、各旅游企业要把市场开拓摆在“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首要位置,创新思路,完善手段,多层次、全方位、大密度地开展旅游宣传促销,积极开拓客源市场,广泛招徕游客。要加强对“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研究,科学分析客源市场的旅游消费趋势,找准市场开发的重心和切入点,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市场促销活动,提高市场开发的实效性。要突出重点客源市场,加大宣传促销力度。要以周边城市、京津冀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市场为重点,采取举办说明会、推介会、巡回促销、媒体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力推介我市的假日旅游产品,形成强大宣传攻势,争取在招徕中、长途游客方面实现新突破。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继续加强对韩国、日本和港澳台等重点入境旅游市场的宣传促销,邀请主要客源国家和地区的新闻媒体来我市采访报道,进一步拓宽旅游发展空间,确保我市入境旅游稳步增长。各旅行社、旅游宾馆饭店要精心设计、包装和推介旅游新线路,策划开发新产品、新服务、新活动。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陶博会、齐文化旅游节和周村开埠一百周年等重大节庆活动的后续效应,加大措施,跟进旅游市场宣传促销,营造节日旅游的浓厚氛围。要把组织节庆活动作为激活旅游市场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发掘资源优势,突出文化特色,积极策划举办创意新、水平高、轰动效应强的旅游节庆活动,繁荣我市“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最大限度地提高旅游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