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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贸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放心早餐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贸办等部门关于
进一步做好放心早餐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同意市财贸办等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放心早餐工程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二月九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放心早餐工程的意见

(市财贸办、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容环卫局、

市公安局、市市政公用局 2004年2月1日)


  为进一步满足广大市民的早餐需求,扩大早餐工程规模,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扩大早餐工程规模,增加经营企业数量。我市今明两年继续加大放心早餐工程实施力度,按照早餐工程标准,吸纳一批实力强、规模大的早餐公司参与早餐市场经营,计划增加早餐工程中心厨房5-7处,配送中心3-5个。同时,提倡各大酒店积极参与早餐经营。
  二、增加流动餐车数量,增设早餐固定商亭。为进一步方便广大市民的早餐消费,在市区内增加流动餐车数量,增设早餐固定商亭。流动餐车及固定商亭的布局、定点,由社区和区商贸流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选址,报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市财贸办统一定点设立。今年年内,市区内各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要全部配置流动餐车和早餐固定商亭。有条件的社区,要与早餐经营企业联合,发展社区固定早餐门店。各区域商业中心、车站、风景区也要设立足够的早餐服务商亭,满足流动人口的早餐需求。
  三、加强环境综合整治,规范早餐经营。要继续加大对马路餐饮摊点的治理整顿力度,规范各类经营摊点。对无证经营的露天餐饮摊点要坚决予以取缔。经营摊点整顿合格的由市财贸办、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容环卫局、市公安局、市市政公用局五家联合签发“早餐工程经营网点”牌照,同时纳入早餐工程范围统一管理。早餐工程的流动餐车、固定门店、服务商亭需要办理临时占道手续的,按规定办理占道手续后,配挂五部门联合签发的早餐工程经营网点牌照。各早餐经营企业要加强对流动餐车、固定门店、服务商亭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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