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4-2007年)的通知

  1.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把农民脱贫的着眼点和立足点放在发展产业上,通过组织产业开发提升产业水平,培育农民收入增长点。产业扶贫要坚持高起点规划、规模化开发、市场化运作、高收益回报;争取一次性扶持,多年受益;既立足脱贫,又着眼致富。
  2.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在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增加贫困人口收入的同时,加强贫困地区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改善乡村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3.坚持以人为本思想和可持续发展。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内涵,与资源保护、生态建设相结合,与计划生育工作相结合,实现资源、人口和环境的良性循环,提高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4.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贫困农民既是扶贫的主体,也是实际受益者,应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自强不息,不等不靠,苦干实干,依靠自身的力量改变贫困面貌。
  5.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扶贫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市)区政府及乡镇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整合扶贫资源,形成有效合力,通过多种形式支持贫困地区的开发建设。
  三、任务目标与工作抓手
  (一)总体任务目标
  从现在起到2007年,经过四年的努力,力争达到“三个基本实现、四个明显变化”。
  “三个基本实现”是:
  ——33万贫困人口的年收入水平达到省定脱贫线以上,基本实现脱贫目标。其中年收入625元以下的12万人,年人均收入达到1500元以上;年收入625-1000元的21万人,年人均收入达到2000元以上。
  ——26.7万吃水困难人口,基本用上安全卫生饮用水。
  ——583个尚未实现村村通的贫困村基本实现村村通沥青、水泥路。
  “四个明显变化”是:
  ——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明显加快。GDP总量由2003年的86.3亿元达到150亿元以上,年均递增14.8%。
  ——财政收入明显增强。财政收入由2003年的2.2亿元达到4亿元以上,年均递增16.3%。
  ——乡村面貌明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有较大改善,农村“脏、乱、差”现象有较大改观,森林覆盖率提高4个百分点,三分之一的贫困村达到一类村水平,发展生态文明户2万户以上,占贫困农户的34%。
  ——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贫困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提高。乡镇敬老院普遍更新改造一遍,将应保未保的五保户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完成乡镇卫生院改貌任务,70%以上的贫困村建立医疗救助制度;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有较大改善,提高教学质量,降低辍学率。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