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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门负责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所需经费的审核与保障;指导居民身份证相关收费票据的核发管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居民身份证信息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应用工作。
  教育部门指导各类学校在集中申领和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期间的组织工作;负责居民身份证信息在高考、自考和各类学籍管理中的应用;指导各类学校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民政部门负责向当地公安机关提供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和农村特困人员名单;负责居民身份证信息在婚姻登记中的应用;负责路、街、巷、小区的命名工作。
  物价部门对公安机关在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中,执行有关收费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统计部门指导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有关宣传工作。
  军分区和武警部队负责军人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组织工作。
  四、广泛宣传发动,提高服务质量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有关法律规定和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意义、政策和具体安排,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执法为民思想,进一步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公开办证程序和收费标准,简化程序,改进方式,提高效率,优质服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广大群众满意。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十二月十日

淄博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岳华东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周献珍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新云 (市公安局政委)
      周立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王莲君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姜延海 (市计委副主任)
      刘英学 (市教育局副书记)
      张登莲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修德 (市财政局副局长)
      丁乃河 (市人事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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