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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南市植物园保护范围有关问题的通告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南市植物园保护范围有关问题的通告
为加强对济南市植物园的保护和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
保护范围:被至经十路南侧人行道,东至舜耕路西侧人行道,南至植物园围栏,西至玉涵路东侧人行道。
二、
上述范围内的绿地、广场、停车场均由济南市园林部门按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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