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推行聘用制度
在事业单位全面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把聘用制度作为事业单位一项基本用人制度,所有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和转制为企业的除外)与职工都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明确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通过推行聘用制度,实现用人上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单位自主用人,保障职工自主择业,维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聘用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
具体目标是:到2005年底全市80%的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到2006年上半年,在全市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2006年下半年检查验收。力争到2008年建立健全完善、规范的聘用工作制度,实现聘用制度的正常化、规范化。
(二)建立适应事业单位特点的聘用管理机制
1、科学设岗。岗位设置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充分考虑社会需求、单位发展、人才结构和人才培养等多种要素。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管理和工勤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聘用期限。
2、竞争上岗。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一般要采取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办法,确定人员工作岗位,聘用人员应优先从本单位现有人员中聘用,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面向社会公开竞聘。面向社会竞聘的,同等条件下本单位的应聘人员优先。竞争上岗要严格按照公布空缺岗位、个人申请、资格审查、考试考核、集体研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3、合同管理。事业单位原有和新进人员都要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有关规定到当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进行鉴证,实行合同管理,聘用合同统一使用《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合同具体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合同期满,双方根据自愿原则续聘或不再续聘。
4、严格考核。聘用单位对受聘人员实行年度和聘期考核。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评鉴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结合的办法,以岗位职责和年度或聘期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的主要依据。
(三)改革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单一的委任制。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一定程序,可实行直接聘任、招标聘任、推选聘任、委任等多种任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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