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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送医下乡”工作的通知

  3、切实加强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就保。根据市政府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投入,要求各区县、乡镇政府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贴达到人均30元,市政府对经济薄弱的崇明、南汇、奉贤、金山四个区县资金保底数1000万元;对因领保后,镇、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减少所产生的合作医疗筹资缺口,由区县,乡镇政府自求平衡,市财政对经济困难区县实行重点补贴;对因经济负担过重无力参加合作医疗,难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障的低保农民和“五保户”对象,通过政府救济及社会帮助,给予适当补助;对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残疾人,由市残联全覆盖解决,努力把中央关心“三农”问题落到实处。
  4、积极探索机制创新,不断加大医疗支农工作力度。一方面要继续贯彻本市医疗机构卫生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必须到农村和城市基础医疗机构工作6个月的规定,将“送医下乡”工作纳入职称晋升考核机制。另一方面,对各级医疗单位支农工作将列入评选相关先进的标准之内,促使医疗支农工作不断推进,落到实处。
  三、深入推进“送医下乡”工作,变“三下乡”为“常下乡”
  1、大力关心农村医疗工作,创造条件为村民提供各种医疗保健服务。首先,要使中医药走进社区(郊区),以廉、便、简、验服务农民及百姓,开展“上海市中医药服务社区(郊区)示范点建设”工作,将本市的闵行区的吴泾镇卫生院、虹桥镇卫生院、嘉定区的马陆镇卫生院、黄渡镇卫生院、南汇区的横沔镇卫生院、黄路镇卫生院、奉贤区的庄行镇卫生院、青村镇卫生院、青浦区的徐泾镇卫生院、崇明县的新河镇卫生院等10个乡镇卫生院列为首批中医药服务社区(郊区)示范点建设单位,市卫生局资助中医专项经费40万元,为社区(郊区)群众提供中医的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等服务。其次,根据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特点,拟组织专家深入农村开展脑出血防治及康复讲座、糖尿病防治宣传讲座和健康知识辅导。
  2、发挥本市市级医院的技术、人才和学科的优势,以组建集团等方式支援郊区基层医疗机构。组织好龙华医院、曙光医院、岳阳医院对对口支援奉贤、松江、崇明三区(县)的中医医院的合作,推进郊区(县)医疗机构的建设和发展。
  3、充分发挥区、县中医医院的龙头作用,拟通过技术培训、人员培训、进行对口支援、适宜技术推广等方式开展中医药下乡活动。明年将对乡镇中医人员进行全员培训。
  4、坚持青年医学专家定期下乡巡回医疗制度。市卫生局团委除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组派青年医学专家“送医下乡”的集中活动外,年内组织二次青年医学专家奔赴各郊区(县),为农村地区村民开展义务医疗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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