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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广电局关于认真组织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通知

  四、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作用。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站)、青少年宫、工人文化宫等公益文化单位要认真贯彻省文化厅等12部门《关于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的意见》(陕文发[2004]13号),进一步落实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项目、内容、方式和时间,有条件的要扩大免费开放的范围。陕西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中心和基层中心要免费为基层群众提供服务,用先进技术及时把先进文化传送到群众中去。各群艺馆、文化馆(站)要在工作方式、机制上大胆创新,既组织专业人员编写印发适应群众演唱的文艺材料,又深入农村对群众创作、排练的文艺节目进行辅导加工,帮助他们搞好文化活动。各公共文化单位要十分重视组织老年文化活动,营造团结友善尊老爱幼的社会环境。陕西省送书下乡工程图书受赠单位,要在春节前将受赠图书编目上架流通,向群众开放。各级公共图书馆在节日期间要延长开放时间,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要利用节日期间举办各种群众文化活动的机会,集中力量建立图书流通借阅点。院校、科研等单位图书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文化设施在节日期间力争向社会开放。各市、县要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掀起节日群众体育竞赛热潮。
  五、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节前,要对音像市场、演出市场、网络服务市场、文化娱乐市场、图书报刊市场等进行一次集中整治,以打击色情网站和具有色情、反动内容的音像制品、书刊、演出等为重点,严厉打击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净化文化市场。同时,严防不健康的文化产品向农村扩散。要加强对农村庙会特别是露天大棚演出的严格管理和有效控制。禁止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大力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各文化经营单位在严格自律的同时,积极举办新颖而有特色的、群众能广泛参与的文化娱乐活动,为丰富节日群众文化生活做出努力。
  六、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其他新闻单位,要精心举办各种形式的文艺节目,安排好“双节”期间广播电视文艺节目的播出时间,积极发布节日期间的文化活动信息,跟踪报道各类重大文化活动,深刻反映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喜悦心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唱响时代主旋律。
  七、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以群众的需要为依据,坚持面向群众、厉行节约、注重实效、确保安全的原则。坚持小型、多样、分散,方便群众参与,坚决防止各种形式主义,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和铺张浪费现象,严禁借开展大型群众文化活动之机搞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经营和集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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