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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交通局等部门郑州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治超工作是优化市场经济环境的迫切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治超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长远与当前利益之间的关系,不得搞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切实把治超工作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改善公路行车环境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工作来抓。为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的人、财、物力保障,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治理工作任务。
  (二)加强领导。治理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级政府对治理工作负全责。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协调、大力支持治超工作,对于治超初期发生的交通堵塞和群众上访等现象,要认真加以分析、区别性质,采取妥善办法解决。
  (三)完善制度。参与治超的部门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建立例会制度和周报制度,及时向市治超办报告有关工作情况,由市治超办收集汇总后报省治超办。
  (四)接受监督。各执法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制作完备的执法文书和处理记录,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防范违法违纪行为,防止公路“三乱”现象。
  (五)制订预案。在集中治理期间,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针对可能发生的货运车辆集体报停、运力紧张、发电用煤紧张、哄抬价格、堵塞交通、聚众闹事、暴力抗法等突发性事件,制订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各级公安部门要安排适当警力,维护公路交通、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市治超联席会派出督察组,对各地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治超效果好的单位和部门给予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干扰治超工作,完不成规定任务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

郑州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丁世显 副市长
  成 员:吴福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党普选 市交通局局长
      黄保卫 市公安局副局长
      于 雷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毛 选 市质监局副局长
      李 敏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潘公社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炎勋 市法制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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