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交通局等部门郑州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用3年时间综合治理,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基本杜绝,道路运输行为规范,运价合理,逐步建立起开放、公平、健康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
  二、组织领导、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建立“郑州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联席办公会议”(以下简称市治超联席会)制度。分管副市长任市治超联席会召集人,市交通局为牵头单位。市治超联席会下设“郑州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治超办),办公地点设在市交通局。各成员单位都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有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机构,在市治超联席会的统一指导下负责本辖区治超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市交通局:负责路面超限运输的治理工作;负责整顿运输市场秩序、规范运输行为;负责治超期间紧急物资运输工作;参与整顿车辆“大吨小标”工作;参与整顿非法改装车辆企业工作;负责路面治理超限数据信息的收集工作。
  2.市公安局:负责路面超载运输的治理工作;负责治超期间的治安工作;参与治理和恢复车辆“大吨小标”工作;参与整顿非法改装车辆企业工作;参与整顿道路运输市场工作;负责路面治理超载、恢复“大吨小标”车辆、吨位数据信息的收集工作。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整顿车辆改装企业,落实“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有关政策;协调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生产供应的运输组织工作;负责打击哄抬物价行为;负责收集整顿车辆改装企业有关数据信息;负责车辆通行费、养路费等收费政策的调整工作。
  4.市质监局:负责宣传、贯彻《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国家强制性标准,监督各汽车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参与整顿非法改装车辆企业工作。
  5.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监督各运输生产单位、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参与整顿道路运输市场工作。
  6.市工商局:负责整顿非法改装车辆企业工作;参与整顿砂石料、煤炭等运输物资装卸经营场所;负责收集整顿非法改装车辆企业有关数据信息。
  7.市法制局:负责治超政策研究、咨询和相关政府规章拟定以及政策调研。
  8.市监察局:负责监督各项治理工作,及时解决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主义等问题。
  9.市纠风办:负责监督各部门在治超工作中的执法行为,严厉查处干扰破坏治超活动的行业不正之风,及时查处公路“三乱”案件。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