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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3.分级管理,分类培训。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培训机构的监督和管理,针对不同的培训内容依托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专业技能培训主要由各级技工学校、职业学校承担,一年以下有针对性的专业技能培训主要由各级劳动就业训练机构和农业技术培训机构承担,引导性培训主要由各级农村劳动力管理服务机构和乡(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站承担。
  4.按需施教,注重实效。要针对农村劳动力资源现状,做好劳动力市场预测,按照不同行业要求,区分不同培训对象,采取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形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能力为目标,坚持短期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培训的目标和任务
  (一)培训目标
  1.逐步扩大培训规模。2004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1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对其中5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已进入我市就业的10万农村(外来)劳动力进行岗位培训。到2006年,各县(市)、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引导性培训率要达80%以上,专业技能培训达到50%以上。
  2.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政策环境。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鼓励农村劳动力主动参加培训,鼓励用人单位主动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加大培训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多元投资的投入机制。逐步形成“先培训、后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制度。
  3.提高培训质量。完善教育培训条件,提高培训资源利用效率。创新培训机制,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项目运作的方式,采取订单培训、委托培训、校企联合等形式开展培训,把培训质量和培训后的就业率作为认定和考核各级各类培训机构的重要指标。
  (二)培训任务
  1.开展引导性培训。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安全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的知识培训,目的在于提高农村劳动力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引导性培训要通过集中办班、咨询服务、印发资料以及利用广播、电视等形式,多途径地灵活开展。
  2.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农村劳动力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农村劳动力就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要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职业技能培训以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当前的培训重点是家政服务、烹饪、服务员、会计、电工、市场营销、计算机、保健、建筑和制造等行业的职业技能。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在各级人民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展。
  3.开展岗位培训。对已进入我市就业的农村(外来)劳动力,要进行岗位新技术、生产安全等知识的岗位培训。对外出就业前没有参加输出地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引导性培训的人员进行引导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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