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目标
1.2004—2005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郑州市2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对其中的1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30万农民工进行岗位培训。
2.2006—2010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郑州市5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并对其中的25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对新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60万农民工开展岗位培训。
(二)培训任务
1.引导性培训。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知识的培训,目的在于提高农民工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由各级政府组织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和社会力量来开展。引导性培训要通过集中培训,咨询服务,印发资料以及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手段多形式、多途径灵活开展。
2004—2010年,各县(市)每年引导性培训不少于1.2万人,各区每年引导性培训不少于6万人(上街区每年不少于0.1万人)。全市每年累计进行引导性培训不低于10万人。
2.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农民工岗位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农民工就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职业技能培训应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当前重点培训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制造、机电等行业的职业技能。职业技能培训主要由市各类劳动、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和用人单位开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尤其是一些具有特色的民办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2004—2010年,全市每年对5万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7年共完成35万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
3.岗位培训。岗位培训是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工作的农民工进行的现岗位适应性和职业技能培训。目前我市约有40万农民工在非农产业就业,大部分要通过岗位培训进一步提高职业技术水平。岗位培训主要在劳动部门组织指导下,由行业和用人单位实施。
2004—2010年,全市累计对90万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民工开展岗位培训。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农业、劳动保障、教育、科技、财政、扶贫开发等部门组成的农民工培训工作领导组织,研究解决农民工培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培训计划,落实扶持政策,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农民工培训工作。各级政府要将农民工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计划,确定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农业、劳动保障、教育、科技、建设、财政等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切实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