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
2004—2010年郑州市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
(郑政办[2004]61号 2004年9月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农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建设委员会、财政局等6部门制定的《2004—2010年郑州市农民工培训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2004—2010年农民工培训规划
(市农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市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 2004年9月1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精神、提高我市农民工素质和就业能力,进一步促进全市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3〕79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厅等部门2004—2010年河南省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04〕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坚持面向工业化、面向现代化、面向城镇化的方向,以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和竞争、激励手段,进一步调动农民工个人、用人单位、教育培训机构、行业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逐步形成政府统筹、行业组织、依托部门和用人单位开展培训的工作格局。
二、培训的目标和任务
目前,我市共有农村劳动力220万人,其中富余劳动力在100万人以上,每年有40多万人外出务工,并且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10万人。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缺乏劳动技能,严重影响了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步伐,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农民增收。农民工培训采取政府扶持,齐抓共管,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