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专项治理工作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监察、公安、消防、安全监管、文化、工商等部门共同参与。各有关部门要联合行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处理,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采取政府挂牌的办法督促整改;对决定取缔、关闭的场所,公安、消防、文化、工商等部门必须依法吊销其核发的有关证照;对无证经营的,还应当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经营所使用的器材设备等。
(三)加强宣传教育,把握舆论导向。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积极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要处理好依法严管与发展经济、繁荣文化的关系,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要实施跟踪报道,坚决予以曝光。
(四)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重拳出击、严厉整治”的原则,对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该传唤的要传唤,该行政拘留的要行政拘留,该停业的要停业,该取缔的要取缔,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专项治理期间发生的每一起火灾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郑州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郑州市公共娱乐场所督查检查组成员名单及督查范围
3.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略)
附件1:
郑州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高建慧 副市长
副组长:许福亮 市政府副秘书长
雷 志 市监察局局长
郑金泉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齐 岸 青化局局长
赵中祥 商局局长
王胜利 安局副局长
叶有林 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建委、旅游局、粮食局、广电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交通局、民政局、教育局、商务局、农业局、卫生局、供销社、烟草专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中小企业局、电业局、气象局,市总工会、市妇联、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郑州市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