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公共娱乐场所
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文[2004]104号 2004年11月2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4〕119号),特制定我市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有效改善全市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状况为目的,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会、商贸、教育、文化、卫生、民政、工商和旅游等有关部门,集中力量打一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战,坚决遏制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治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和5个督查检查组(督查检查组名单见附件2)。办公室直接组织协调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消防支队,由市政府办公厅处长马炳林为主任,市工商局、文化局、消防支队各确定1名副职为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各1人为办公室成员(联系电话:白天7651199—2797;夜间7651199—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