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对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力度。坚持高起点、高效益的原则,积极引进较为先进的设备和工艺,进一步加大对大中型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贸工农出口企业和“小巨人”企业的技术改造力度,使全省乡镇企业在技术改造方面有一个大的突破。要积极探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成功做法,各地可选择1-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同时,要大力开发节能降耗、绿色环保等共性技术,不断提高全省乡镇企业的整体技术和装备水平。
(四)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实施名牌战略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要积极引导全省乡镇企业继续全力打造自己的品牌,以品牌效应来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已有名牌产品的企业,要高度重视商标的注册及续展注册工作,提高防伪能力,依法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各地在引导企业积极创造名牌产品的同时,可采取“先借牌,后创牌”的办法,充分利用国内知名企业入驻甘肃的契机,借助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品牌影响力,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向国际国内大市场进军的步伐。
(五)大力加强企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要坚持培养和引进并重的原则,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乡镇企业技术创新人才队伍。一是各地要坚持以人为本,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资源,积极挖掘社会潜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乡镇企业的培训基地,形成全方位、开放式的乡镇企业教育培训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职业教育和全员培训。二是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意识,懂技术、会管理的企业家和技术创新的带头人,同时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技术工人群体。三是有计划地选派科技人员到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进修深造,促进企业科技人员的知识更新。四是继续在全省乡镇企业中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加强乡镇企业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五是广开用人渠道,努力营造吸引人才、使用人才、鼓励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机制,鼓励高层次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到乡镇企业从事技术创新工作。
(六)努力增加对技术创新的投入。要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自主创新,走自我积累、自我改造的路子。对乡镇企业的投入要向技术创新方面倾斜,逐步提高技术创新和研究开发的投入比重。一是落实技术创新的各项政策,保证企业用于职工培训的经费不少于工资总额的1.5%;企业用于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的费用可在成本中据实列支,确保大中型乡镇企业达到销售收入的3%,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5%,其它企业不低于1%。二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利用高新技术进行技术改造的企业予以扶持,并积极争取国家及省上星火计划、攻关计划、火炬计划、扶贫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资金用于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三是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广泛吸纳国外产业资本,加速企业的技术改造步伐,加快产品的更新换代和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四是进一步加强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互惠互利合作,引导有条件的市、州(地)设立乡镇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和担保基金,为乡镇企业的商业性融资提供担保。
(七)建立和完善乡镇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服务于乡镇企业的科技信息、技术评价、人才流动、技术经纪、专业协会等中介机构和服务网络,及时为乡镇企业提供准确的技术、人才、政策、市场信息。要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甘肃省乡镇企业高级专家顾问团的科技力量,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中心、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广泛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产学研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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