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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乡镇企业技术创新的意见[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3日)宣布失效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乡镇企业技术创新的意见
(甘政办发[2004]14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陇南行署,省政府有关部门:
  技术创新是乡镇企业加快发展的关键措施,是乡镇企业保持旺盛活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整体素质的重大战略抉择。目前我省乡镇企业仍然存在自主研发新产品能力弱、技术装备差、产品开发更新慢、人才和技术储备少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乡镇企业整体实力,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现就加快推进全省乡镇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到2010年,全省乡镇企业的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实现“16185”工程目标,即创建全国乡镇企业科技园区10个,创省部级名牌产品60个,开发省级新产品100个,建立和组建企业或行业技术开发机构、技术中心、孵化中心、中试基地80个,5个名牌产品在全国享有知名度。
  (二)主要任务:逐步形成以高新技术为先导,先进适用技术为主体,一般适用技术和传统技术并存,适合我省乡镇企业发展水平的多层次技术体系。大力推动企业在技术改造、质量管理、产品升级换代、资源配置、售后服务等方面创新,以创新求发展,以发展促创新,通过技术创新,提高全省乡镇企业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各地要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推动乡镇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发展规模、特点和比较优势,建立和健全以技术中心为载体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和科研机构参与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企业自主开发或联合开发的技术创新机制。到2010年,创建10个省级乡镇企业技术中心。鼓励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创办技术研发机构,实现科研生产一体化。
  (二)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要抓住当前世界科技革命迅猛发展的机遇,结合我省乡镇企业的实际,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投入力度,有重点地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技术与生物制药等高新技术,优先发展具备比较优势和与传统产业改造关系密切的高新技术。要精心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的省内外知名企业或企业集团,努力发展我省的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大幅度提高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要内容的产业化经营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可引导高新技术企业适度集中,发展高新技术园区,使之成为具有一定辐射能力的乡镇企业高新技术推广基地。到2010年,积极创建省级乡镇企业科技园区15个,重点抓好50个高新技术“小巨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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