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就业工作的意见
(成办发[2004]210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就业工作,努力提高社区就业率,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加大组织推动力度
各级政府要把推进社区就业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进一步健全各级社区就业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社区就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就业目标责任制,确保全市每年至少3万人实现社区就业。
二、夯实基础,建好社区就业网络
街道(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是推进社区就业工作的基层工作机构和主要力量。要继续按照市编委成机编〔2003〕4号文的要求,加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建设。到2005年底,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要全部达到“五统一”、“六落实”的标准。街道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建立台帐,准确记载和统计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再就业特别是灵活就业的情况,做到“五清四到位”(下岗原因清、家庭情况清、就业需求清、基本特点清、安置结果清;走访到位、关心到位、指导到位、安置到位)。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2006年年底前“充分就业社区”要达到社区总数的90%。加快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市和区(市)县的招工求职信息要同时在街道社区发布。
三、拓宽思路,开发更多就业岗位
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的实际表明,就业岗位的主要增长点在第三产业,重点在社区服务业。要拓宽思路,在社区管理和公益性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社区内单位后勤服务等方面寻找和挖掘就业增长点。要掌握辖区内单位的用工情况,督促用人单位按照市政府93号令的规定执行空岗申报,办理招工简章和人员录用的备案手续,收集更多的就业岗位。兴办更多社区就业实体,开发更多社区灵活就业岗位。对有创业愿望的人员,要及时为他们寻找和推荐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培训,积极帮助他们争取小额担保贷款,通过造就“小老板”,开办小企业和社区就业实体,创造就业岗位,带动更多的人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