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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这次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各市要切实加强领导,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工作责任。要做到有机构、有方案、有措施、有督察。要充实和保障执法力量,改善执法条件。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以致假冒伪劣商品泛滥、侵权盗版等行为长期得不到扭转的地区,要依纪、依法追究领导人责任。
  (二)深入基层,加强检查。
  省整规办要根据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工作检查,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采取不定期明察暗访的方式加强督察,并将检查情况向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汇报。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消极应付的地方和部门要进行全省通报。各市、各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本地区和本行业的督察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整合执法资源,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
  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联合执法。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密切配合,杜绝各自为政,推诿扯皮。各大中城市除积极组织文化、出版、公安、工商、质检、知识产权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外,还要积极利用城管、市容等相关执法力量,对分布在车站码头、大型商业网点、旅游景点、货物集散地、文化娱乐场所、校园周边、居民小区和人行通道等地的不法摊点和游商小贩销售侵权产品的不法行为,进行联合执法,坚决取缔,彻底净化市场环境。要加强地区之间的案件信息沟通、异地移送、调查取证,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干扰整治工作。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杜绝以罚代刑。对涉嫌构成犯罪而未移送司法机关的,应及时检查纠正。
  (四)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
  把保护知识产权列入宣传工作的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单位,要积极宣传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成果及大案要案的查处情况,普及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继续办好一年一度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普及基本知识,宣传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创造的经验及先进典型,曝光查处的大案要案。
  (五)加强信息交流和报送。
  各地整规办及相关部门要及时报送有关信息,省整规办要及时整理汇总通报,各地和有关部门每半月向省整规办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对重大情况及大案要案情况要随时报送,形成上下通畅的信息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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