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陕西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4]109号 2004年10月17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原则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我省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意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树立我省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良好形象,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4〕67号)和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正确认识保护知识产权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科技进步和推动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努力提升我省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开创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我省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任务是: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建立和完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意识,全面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行动,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全省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和条件。
我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依法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二是以盗版音像制品,盗版软件、教材教辅,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侵权假冒为重点,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治理行动。三是以货物进出口、各类展会和商品批发市场、定牌加工、印刷复制等为重点环节,坚决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蔓延和流通。四是以知识产权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侵权案件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形成强大的知识产权保护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