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军分区关于做好
2003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郑政[2004]24号 2004年3月10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武部,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03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3〕32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2003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豫政〔200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03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接收对象和时间
2003年冬季我市接收退出现役的对象是:义务兵服现役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的;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期的士官;服现役期满10年以上的士官;调整精简单位服现役未满规定年限的编余士兵。对提前退役的义务兵,在其《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备考”栏中注明“因部队精简整编提前退出现役”字样;对提前退役士官,在其《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和“批准单位意见”栏中注明“因部队精简整编提前退出现役”字样。因政治、身体原因需要提前退出现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退出现役时间和接收时间:退伍义务兵和复员士官从2003年11月底开始离队,12月底以前基本离队完毕;转业士官原则上从2004年4月1日开始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2004年5月底以前基本报到完毕。成建制撤销和改编为预备役部队的转业士官与退伍义务兵和复员士官同时离队,其退役证件的签发时间仍统一填为2004年4月1日。士官转业的其他问题另行通知。
二、加强对退役士兵和用人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人武部和各用人单位要密切结合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着眼于今年退役士兵工作的特点,坚持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采取召开会议、举办报告会、走访慰问等多种形式,宣传退伍安置政策法规和做好退伍安置工作对支持部队建设,巩固国防的重大意义,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提高各部门、各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自觉性,把思想真正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武部都要密切配合,加强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的管理教育,确保他们过好党(团)组织生活,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严防事故发生。要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当前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新形势,树立自强、自立精神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择业观,顾大局、讲奉献、守纪律,自觉服从当地政府安排。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和退役士兵的特点,安排专项经费,免费为退役士兵进行一次政治思想、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全面提高退役士兵的素质,增强退役士兵的择业能力;要教育他们继续发扬部队光荣传统,讲文明、树新风,珍惜荣誉,自觉保持革命军人本色和作风,坚定依靠良好的军人素质,在新的岗位上为现代化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认真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