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长
江岸线清理整顿实施意见》的通知
(芜政办[2004]38号)
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芜湖市长江岸线清理整顿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芜湖市长江岸线清理整顿实施意见
长江岸线是我市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为保护好、利用好这一重要资源,坚持“深水深用、浅水浅用、合理开发”的原则,根据市长江岸线及陆域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芜湖市长江岸线及陆域进行清理整顿,设立整顿办公室(设在港航管理局)。自2004年9月中旬至10月下旬,力争在一个月左右完成对长江全市岸线及陆域利用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清理整顿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一、清理整顿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宣传阶段。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发布公告等形式,宣传此次长江岸线及陆域清理整顿的必要性、意义和目的,使长江岸线使用者支持和服从长江岸线清理整顿工作。
第二阶段调查阶段。芜湖市政府整顿办向所有长江岸线及陆域使用单位、组织或个人发调查表,由被调查者按调查表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填写,并附上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或说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长江岸线清理整顿办公室。
第三阶段分析整理阶段。提出清理整顿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本阶段是对岸线及陆域使用单位、组织或个人的调查表进行分析整理,按下列情况进行分类:
1类:码头及岸线陆域使用符合相关的城市、国土及港口规划要求和相关安全要求,有合法岸线及陆域利用批准文件。
2类:码头及岸线陆域使用符合相关的城市、国土及港口规划要求和相关安全要求,没有合法岸线及陆域利用批准文件。
3类:码头及岸线陆域使用符合相关的城市、国土及港口规划要求,但不符合相关安全等要求,没有合法岸线及陆域利用批准文件。
4类:码头及岸线陆域使用不符合相关的城市、国土及港口规划要求和相关安全等要求,没有合法岸线及陆域利用批准文件。
按上述标准进行甄别后,进行分类,提出清理整顿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第四阶段按市政府批准的清理整顿办法进行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