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社会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芜政办秘[2004]1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
安徽省行政机关文件公开发布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0号),加快推进政务公开,经市政府同意,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公文查阅处”,集中向社会公开市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各单位的规范性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公开范围。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向社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文件。
二、文件起始时间
2003年以来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各单位制发的上述文件。
三、几点要求
(一)请各部门、各单位于9月20日前将上述文件送交市行政服务中心,今后印发的同类文件,应同时抄送市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