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
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府办[2004]10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环保局等5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七月一日

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酸雨和

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实施意见



  1998年,国务院批复的《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两控区)划定方案》中,我市被确定为酸雨控制区。2004年2月,省政府批准并印发了《江苏省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以下简称“省‘十五’计划”)。“省‘十五’计划”是我市“十五”期间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十五’计划”,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目标
  根据“省‘十五’计划”规定,我市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的目标是:2005年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减少20%,即2005年全市二氧化硫年排放量控制在20.04万吨以内,同时,城市二氧化硫浓度年平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酸雨发生频率有所降低。
  二、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现状
  我市酸雨、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年均值和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一)酸雨污染状况:

┏━━━━━━━━━┯━━━━━┯━━━━━┯━━━━━┯━━━━━┓
┃   年份    │  2000 年│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
┠─────────┼─────┼─────┼─────┼─────┨
┃ 降水 pH 均值  │   5.55│   5.19│   5.54 │   5.07┃
┠─────────┼─────┼─────┼─────┼─────┨
┃酸雨频率( % )  │   14.60│   21.18│  20.86 │   23.40┃
┗━━━━━━━━━┷━━━━━┷━━━━━┷━━━━━┷━━━━━┛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