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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加快办学体制改革,大力推行办学主体多元化
  2.优化资源配置,拓宽多元办学渠道。加快职教资源整合,重点引导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举办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为职业教育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整合一批。打破部门界限和学校类型界限,对市属中专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进行整合。优化中职学校布局,按照“立足现实,着眼未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要求,加快规划建设芜湖职教基地。职教基地内各职业学校在招生、就业、管理、扶持、激励等方面实行统一政策;在实训场所、图书馆、体育场馆、生活实施等方面实行教育资源共享。职教基地建设资金以财政投入为导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筹集。
  民办一批。鼓励民间资本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民办职业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优惠政策、权利和义务。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学校,享受举办社会公益事业的有关优惠政策。鼓励公办职业学校内一些专业或项目按照民办机制运行,采取“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办学。
  改制一批。加快高等职业院校改革,大力推行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力争至2007年,有1-2所高职院校实施股份制改革。引导、支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转换办学机制,推行产权多元化。
  联办一批。鼓励和支持企业根据实际需要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和培训。鼓励企业和职业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支持行业、企业在职业学校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和实验中心。积极推行“产教”结合,围绕“订单”式培养,实行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一体化,推动校企在专业设置、实训基地建设、就业服务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
  引进一批。积极引进发达地区和境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来芜举办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
  三、加快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和效益
  3.增强职业学校的办学活力。以就业为导向,进一步明确职业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强化学校经营意识,不断增强职业教育适应市场的能力。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以及就业市场对人才的需求,优化调整专业,积极开设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重点建设好与我市经济联系密切的示范骨干专业。大力推进与专业相配套的课程改革,开发和编写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具有地方特色的课程和教材。积极实施职业教育的成本核算,提高办学效益。
  4.探索和建立新的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实践教学,建立以职业为目标,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教学体系。进一步完善“多时空入学、多平台毕业、多资格就业”的职教模式。多种形式实现中职与高等教育的衔接,与普通高校联合开办大专远程或函授教育;支持高职院校开通远程教育。针对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实施“就业与再就业人员劳动技能培训工程”。针对职业教育的特殊性,把学做人和学技能结合起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增强就业能力。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深化职业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推行教师全员聘任制和管理人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聘任制度,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市级“双师型”骨干教师享受市级学科(专业)带头人同等待遇。至2007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80%以上的专任教师达到本科学历;10%以上的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学位。中、高职学校60%以上的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具备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高级技师);45岁以下的专业教师全部具有相关工种中级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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